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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大力推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工作

信息来源: 监利市人社局|发布时间: 2020-11-24 10:00

监利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和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决策部署,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努力促进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创业,保障渔民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全市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建档立卡中有就业创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正在开展“六个一批”就业帮扶行动

一、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结合全市“双水双绿”和禁捕退捕渔民的需求,以乡镇(管理区)分片区大力开展虾稻共作、农村电商、家政服务、面点师、种植养殖技术和轮机水手等相关免费培训。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退捕渔民,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按规定参加企业以工代训、项目制培训等培训的退捕渔民,每人发放生活费补贴300元。对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捕退捕渔民个人通过自费培训取得的《汽车驾驶证》等国家专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经核查通过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800元。培训补助以提交培训申请时年龄为准。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就业援助稳定一批。为禁捕退捕渔民对象提供免费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多渠道促进就业。对禁捕退捕渔民中灵活就业对象,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以个人身份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社保缴费明细账(单)等,可申报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个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报社保补贴的,按其实际缴费的30%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三、就近就地安置一批。鼓励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含工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吸纳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对禁捕退捕渔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分类管理户除外),2020年度自主赴企业上岗,按照市内就业每人100元,市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赴省外就业每人45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四、自主创业帮助一批。对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禁捕退捕渔民,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禁捕退捕中的大学生,在我市上信城、朱河芦陵商贸城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3年内按规定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并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创业贷款扶持一批。对在我市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退捕渔民,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符合规定利率水平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基础利率的50%贴息。

六、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对禁捕退捕渔民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护江护渔、保洁绿化、人社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对兜底安置的,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享受岗位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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